《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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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邙山陵墓群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邙山陵墓群现状和本市实际,制定本条...
第二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邙山陵墓群,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位于邙山的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后唐等朝代帝陵及其陪葬墓群。
第三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三条 在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规划建设、考古发掘、旅游开发、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四条 邙山陵墓群保护工作,实行国家保护为主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邙山陵墓...
第五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邙山陵墓群保护工作的领导。
市文物行政部门是邙山陵墓群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第六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邙山陵墓群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和邙山陵墓群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邙山陵墓群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邙山陵墓群保护经费应当随着...
第八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物、教育等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本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第九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邙山陵墓群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都有权依法制止、举报。对于在邙山陵墓群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
第十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条 邙山陵墓群的重要墓葬和遗址包括:
(一)东周墓地。位于孟津县平乐镇金村东,汉魏洛阳故城内城东北城垣内,面积1200米×1000...
第十一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分为西段、中段和东段。
(一)西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北魏陵区。
北界孟津县朝阳镇游王村至孟津县朝阳...
第十二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分为西段、中段、东段和夹河段。
(一)西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北魏陵区。
北界孟津县常袋乡酒流凹...
第十三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邙山陵墓群重要墓葬和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保护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
第十四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在邙山陵墓群重要墓葬和遗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对设有禁止拍摄标志的区域或者文物擅自进行拍摄;
(二)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
第十五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在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邙山陵墓群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需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
第十六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在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确保邙山陵墓群的安全,并不得破坏邙山陵墓群的历史风貌。工...
第十七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对危害邙山陵墓群本体,破坏邙山陵墓群历史风貌,与邙山陵墓群保护展示不相协调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在邙山陵墓群从事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等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报市文物行政部...
第十九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九条 邙山陵墓群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利用邙山陵墓群文物资源,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十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邙山陵墓群所在地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责任人依...
第二十二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