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邙山陵墓群保护范围分为西段、中段和东段。
(一)西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北魏陵区。
北界孟津县朝阳镇游王村至孟津县朝阳镇崔沟村北;西界孟津县朝阳镇崔沟村至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冢头村南;东界孟津县朝阳镇游王村至洛阳市瀍河区盘龙冢村;南界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冢头村至洛阳市瀍河区盘龙冢村。
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冢村南、西工区新塘屯村东南、红山乡上寨村南、老城区邙山镇中沟村西、洛阳市驾驶员训练场西、营庄村庄王山自然村北、老城区邙山镇苗南村西、洛阳车辆段等9个大冢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0米为保护区。
(二)中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东汉陵区。
北界孟津县送庄镇东立射村至孟津县会盟镇靳村;西界孟津县送庄镇东立射村至孟津县平乐镇左坡村南;东界孟津县会盟镇靳村至孟津县平乐镇天皇村半个寨自然村;南界孟津县平乐镇左坡村南至孟津县平乐镇金村。
(三)东段:偃师市境内,东汉、曹魏、西晋陵区。
北界首阳山一线;西界偃师市首阳山镇寨后村、保庄村至偃师市首阳山镇义井村小湾自然村;东界首阳山主峰至偃师市城关镇塔庄村;南界偃师市首阳山镇义井村小湾自然村至城关镇塔庄村之间的洛河北堤。
保护范围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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