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公共停车场根据所在区域、时段和停车位供求情况,实行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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