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