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本条例规定的公示公告期限,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