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
第三十七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七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五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山体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六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县、区人民政府职责适用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
← 查看《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