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六条 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县、区人民政府职责适用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