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承担本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市政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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