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级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报送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对各区报送的年度建设计划进行统筹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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