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要求需要建设燃气设施但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