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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二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智慧城市的建设、管理及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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