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九章 公 布 第七十三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九章 公 布 第七十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和主席团发布的公告,应当及时在浙江人大网、《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公布,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3-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