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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