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土地整治应当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质量第一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护农村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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