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第十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将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
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织实施。
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