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浙江省审计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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