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十八条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十八条 建筑业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理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