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