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三十四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三十四条 周边社区建设应当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整体保护目标相协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与周边社区通过签订合作保护协议等方式,共同保护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周边自然资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