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的经营服务活动实行特许经营,核心保护区内禁止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是指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法授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特许经营者依照特许经营协议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 未经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授权不得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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