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三章 特许经营者的确定

第十二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特许经营者的确定 第十二条 需要授予土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实施组合性特许,确定特许经营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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