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科研、教育、推广、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