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科研推广和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科研推广和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调集农业机械进行抢险救灾。抢险救灾结束后,调集农业机械的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机主适当补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