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

第十一条

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 第十一条 销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销售的产品规定质量保证期。保证期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当对用户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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