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在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毁灭、伪造或者隐匿证据,不得以暴力、胁迫、贿赂等方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证人不得作伪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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