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