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三十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后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后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