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权查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情况;参保人有权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划入记录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接受其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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