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或者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