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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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未分类 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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