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拼、组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车辆损失不计入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