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轮船等移动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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