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无公害瓜果菜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菜质量负责,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菜应当符合本省标准。 无公害瓜果菜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无公害瓜果菜符合标准的证明和其他标识。 不符合无公害瓜果菜质量标准的瓜果菜,不得冒充符合标准的无公害瓜果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