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八条 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需要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