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条 海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木种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林木品种试验站点、新品种示范点、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