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条 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条 各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