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条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规划和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推进,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分阶段、分领域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