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条 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条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确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有关部门不再发放功能重复的民生服务卡。 前款规定以外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适合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替代有关部门发放的民生服务卡和证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