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行政机构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