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场应当建立健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省农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场资产负债和经营损益考核制度,对农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