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