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