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监管 第十七条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监管 第十七条 汽油经营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进油、销售、库存和相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按月向征稽机构报送进油、销售、库存、非正常损耗的报表,并在征稽机构进行检查时如实提供,配合检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