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与本条例不相一致的本省有关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