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戒毒康复

第三十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戒毒康复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优化管理的原则,设立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戒毒工作需要,设立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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