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17 — — 16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