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规范监管 第一百一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规范监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