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与利用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与利用 第三十七条 公立中小学校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或者与街道、社区合作管理等多种方式开放体育场、体育馆以及其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学校体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公告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信息。 公立中小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应当优先向学生开放,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市民使用学校开放的体育设施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学校的设施,保护学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