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工作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本级财政的实际情况,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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