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